醫(yī)藥用輔料級十八醇
醫(yī)藥用輔料級十八醇
【鑒別】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,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。 【檢查】堿度 取本品3.0g,加無水乙醇25ml,加熱使溶解,放冷,加酚酞指示液2滴,溶液不得顯紅色。 乙醇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0.50g,加乙醇20ml,加熱使溶解,放冷,溶液應澄清無色;如顯渾濁,與1號濁度標準液(通則0902第一法)比較,應不得更濃。 熾灼殘渣 取本品2.0g,依法檢查(通則0841),遺留殘渣不得過0.05%。
【含量測定】照氣相色譜法(通則0521)測定。 色譜條件與系統(tǒng)適用性試驗 以99.99%-聚二甲基硅氧烷毛細管柱為分析柱,火焰離子化檢測器;柱溫205℃,進樣口溫度250℃,檢測器溫度250℃;理論板數(shù)按十八醇峰計算不低于10 000,十八醇峰與相鄰色譜峰的分離度應符合規(guī)定。 測定法 取本品100mg,精密稱定,置100ml量瓶中,加無水乙醇溶解并稀釋至刻度,搖勻,精密量取1µl注入氣相色譜儀,記錄色譜圖;另精密稱取十八醇對照品適量,加無水乙醇溶解制成每1ml中含1.0mg的溶液,搖勻,同法操作,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十八醇的含量,即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