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質液狀石蠟
白油,別名石蠟油、白色油、礦物油。化學結構:本品是由石油所得精煉液態(tài)烴的混合物,主要為飽和的環(huán)烷烴與鏈烷烴混合物,原油經常壓和減壓分餾、溶劑抽提和脫蠟,加氫精制而得。礦物油通常是指經過開采和初加工的原油(或石油),mineral oil,石油是埋藏于地下的天然礦產物,經過勘探、開采出的未經煉制的石油也叫做原油。在常溫下,原油經過煉制后的成品叫做石油產品。依據習慣,把通過物理蒸餾方法從石油中提煉出的基礎油稱為礦物油基礎油。提煉加工過程主要是將原油分成不同的部分以得到所需產品。主要的分離過程包括將原油分離成粗汽油、粗煤油、粗柴油、重柴油、各種潤滑油餾分、裂化原料油及渣油(又稱殘油)的蒸餾分離和將各種潤滑油提純所使用的溶劑分離。生產過程基本以物理過程為主,不改變烴類結構,生產的基礎油取決于原料中理想組分的含量與性質;礦物油在提煉過程中因無法將所含的雜質清除干凈,因此得到的基礎油流動點較高,不適合寒帶作業(yè)使用;因此,礦物油類基礎油在性質上受到一定限制。
液體石蠟性狀為無色透明油狀液體,在日光下觀察不顯熒光。室溫下無嗅無味,加熱后略有石油臭。密度比重0.86-0.905(25度)不溶于水、甘油、冷乙醇。與除蓖麻油外大多數脂肪油能任意混合,樟腦、薄荷腦及大多數天然或人造麝香均能被溶解。
在食品工業(yè)可用作被膜劑,我國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(wèi)生標準》(GB2760-2014)中規(guī)定:可用于除膠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、鮮蛋,zui大使用量為5.0g/kg;其他使用參考:作為面包脫模劑,對烤盤腐蝕性小,不產生不愉快的氣味;作為食品機械潤滑劑,*機械;此外也可用以延長水果、蔬菜、罐頭的儲存期。